出版時間:2010-6 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 作者:鄭遠民 頁數:235
內容概要
隨著國際經濟一體化與市場經濟全球化趨勢的不斷增強,國際商事關系得到了蓬勃發展,調整這種跨國性商事關系的國際商事習慣法也獲得了長足的進步,并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本書運用比較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方法以及文獻研究方法,對國際商事習慣法的發展趨勢問題進行了較為深入而細致的研究。 全書共分5部分。第1部分導論,簡要地介紹了本研究課題的緣起,包括選題意義和價值、文獻綜述、研究方法、研究范圍等。第2部分剖析了國際商事習慣法的現狀,檢討了國際商事習慣法的法律涵義、國際商事習慣法相關概念的厘定、國際商事習慣法的適用及其存在的問題。第3部分詳細探討了國際商事習慣法在不同法律領域的新發展,如國際商事習慣法在國際商事合同法、國際勞工法以及電子商務法等領域的新發展,揭示了國際商事習慣法向不同法律部門滲透、融合與發展的新趨勢。第4部分分析了國際商事習慣法在司法實踐中的新發展,著重研究了國際商事習慣法作為國際私法準據法選擇方式的新發展,以及國際商事仲裁中運用國際商事習慣法的新發展問題。第5部分探討了國際商事習慣法的統一化、法典化趨勢,分析了國際商事習慣法理論的體系化、系統化趨勢,并著重探討了國際商事習慣法的法典化進程,進而認為,國際商事習慣法正在逐漸成為調整國際商事關系的“自治性”、“綜合性”的法律部門,并呈現出多樣化的發展趨勢。
書籍目錄
1 引言 1.1 研究動機 1.2 研究目的 1.3 文獻綜述 1.4 研究方法 1.5 研究范圍2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現狀剖析 2.1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法律含義 2.1.1 國際商事習慣法相關概念厘定 2.1.1.1 商、商人與商人法 2.1.1.2 商法、國際商法與商人法 2.1.1.3 國際慣例與商人法 2.1.1.4 商人法與國際商事習慣法 2.2 Sehmitthoff的“國際商事習慣法”理論 2.2.1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法律含義 2.2.2 國際商事習慣法理論的基本觀點 2.2.3 國際商事習慣法理論的價值和影響 2.3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適用及其存在的問題 2.3.1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適用 2.3.1.1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適用條件 2.3.1.2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適用途徑 2.3.2 國際商事習慣法適用中存在的問題 2.3.2.1 國際商事習慣法適用中的沖突 2.3.2.2 國際商事習慣法適用沖突的解決 2.3.2.3 國際商事習慣法適用中的不確定性問題3 國際商事習慣法在不同法律領域的新發展 3.1 國際商事習慣法在國際商事合同法中的新發展 3.1.1 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與國際商事習慣法、合同法的發展 3.1.2 《歐洲合同法原則》與國際商事習慣法 3.1.3 《國際商事合同通則》與國際商事習慣法 3.2 國際商事習慣法在國際勞工法中的新發展 3.2.1 國際商事關系中的勞工標準問題 3.2.2 ILO與國際勞工標準立法的國際化 3.2.3 SA8000的法律內涵及價值 3.2.3.1 SA8000的法律內涵 3.2.3.2 SA8000的原則與價值 3.2.4 SA8000:正在形成的國際商事習慣法規則 3.2.4.1 SA8000的商人法本質 3.2.4.2 SA8000的法律效力 3.2.5 SA8000的發展趨勢 3.3 國際商事習慣法在電子商務法領域的新發展 3.3.1 電子商務與電子商務法 3.3.1.1 電子商務 3.3.1.2 電子商務的發展 3.3.1.3 電子商務法的法律界定 3.3.2 電子商務的法律沖突與法律選擇 3.3.2.1 電子商務的法律沖突與傳統的準據法選擇方法 3.3.2.2 國際商事習慣法:電子商務準據法選擇的新趨勢 3.3.3 《電子商務示范法》的國際商事習慣法性質 3.3.3.1 《電子商務示范法》 3.3.3.2 《電子商務示范法》的國際商事習慣法性質 3.3.4 國際商事習慣法與電子商務法立法的國際化、統一化趨勢 3.3.4.1 世界各國有關電子商務法立法的現狀分析 3.3.4.2 國際商事習慣法與電子商務法的交互發展4 國際商事習慣法在司法實踐中的新發展 4.1 國際商事習慣法作為國際私法準據法選擇方式的新發展 4.1.1 國際私法與國際商事習慣法 4.1.2 傳統沖突法的缺陷及其補救 4.1.3 國際商事習慣法與沖突法的完善和發展 4.2 國際商事仲裁中運用國際商事習慣法的新發展 4.2.1 國際商事仲裁實體問題準據法選擇的新發展 4.2.1.1 國際商事習慣法:國際商事仲裁準據法選擇方法的突破 4.2.1.2 國際商事仲裁中適用國際商事習慣法的價值與缺陷分析 4.2.1.2.1 國際商事仲裁中適用國際商事習慣法的價值 4.2.1.2.2 國際商事仲裁中適用國際商事習慣法的缺陷分析 4.2.2 國際商事習慣法內容不確定性的改善 4.2.3 國際商事習慣法適用規則的調整 4.2.4 完善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制度 4.2.5 國際商事仲裁中適用國際商事習慣法的發展趨勢5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統一化、法典化趨勢 5.1 全球化對國際商事習慣法的影響 5.1.1 經濟全球化與法律的趨同化 5.1.2 全球化與國際商事習慣法的發展 5.2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統一化運動 5.2.1 國際商事習慣法理論的體系化 5.2.1.1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法律性 5.2.1.2 國際商事習慣法:一個相對獨立的法律部門 5.2.1.3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范圍和體系 5.2.2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統一化趨勢 5.3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法典化運動 5.3.1 概述 5.3.2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立法機構 5.3.3 國際商事習慣法的法典化趨勢結論參考文獻縮略語致謝
章節摘錄
商事爭議。這也就是說,針對國際民商事案件,法官們在當事人沒有選擇應適用的法律時,應主要考慮處理案件所需要的法律的質量,而不是法律的來源。只有這樣,才能更公正地處理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國際民商事案件,以保證國際民商事關系的正常發展?! 《趪H商事仲裁中,由于仲裁的“非政府性”、“中立性”和“自治性”,仲裁員在當事人沒有選擇應適用的法律時,有權自主決定適用他認為合適的沖突規則所指定的某一國的實體法來處理案件,他也可以直接選擇某一特定的實體規則,特別是國際商事習慣法規則來處理國際民商事案件。由于國際商事習慣法是產生于國際經貿領域的經反復實踐證明是適合調整國際民商事關系的統一規則,其法律效力雖有一定的局限性,卻逐漸為法院判決、仲裁裁決以及國際條約所認可,不失為一種解決國際商事爭議的有用武器?! ∥覀兛梢哉f,沖突法與商人法都是解決國際民商事爭議的有用工具,沖突法的作用隨著國際經貿關系的發展和國際民商秩序的建立,會越來越小,而商人法的作用卻會越來越大?! ∮捎谕ㄟ^司法程序解決國際商事爭議程序繁瑣,且有可能會出現判決結果不確定、不公正的現象,因而國際民商事關系的當事人常不愿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彼此間的國際民商事爭議。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等,許多國際條約諸如《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等,都允許當事人選擇仲裁方式而不是訴訟方式來解決他們之間的爭議,因為仲裁員比法官具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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